干混地坪砂漿
干混地面砂漿型號:M15 M20 M25
1 干混地面砂漿施工技術規程
一、 一般規定
1、 應根據設計要求,選用地面砂漿的強度等級,且強度等級不應小于M15。
2、 地面面層砂漿的稠度宜為50mm±5mm。
3、 地面找平層及面層砂漿的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,且不應小于20mm。
二、 基層處理
1、 基層應平整、堅固、潔凈,是******砂漿層與基層結合牢固、不空鼓、不開裂的關鍵,因此施工前一定要對基層進行處理,應將基層表面的塵土、污垢、舌頭灰、油漬、灰漿皮、灰渣層、脫模劑、養護劑等清理干凈。
2、 前道工序留下的溝槽、孔洞等應修整完畢,當基層平整度超出允許偏差時,宜采用適宜材料補平或剔平。
3、 基層表面宜提前24h以上灑水濕潤,施工時表面不得有明水。 4、 對光滑基面,宜采用界面砂漿進行處理。
三、 現場備料
1、 預拌干混砂漿拌和用水應符合國家標準的飲用水;當采用其它水源時,經檢驗應符合《混凝土拌和用水》(JGJ63)的規定。
2、 推薦加水量13~14%,一般使其稠度為45~55mm,具體視現場環境及砌塊種類確定適當稠度。
3、 砂漿應采用機械攪拌,拌制砂漿時要攪拌均勻、無生團,成厚糊狀;放置5分鐘讓其充分熟化后稍加攪拌方可使用。
4、 拌制好的的砌筑砂漿應在3小時內用完。 5、 調好后的砂漿不許再次加水拌和使用,嚴禁將硬化后的砂漿重新拌和使用。
6、 要做到隨拌隨用,避免造成材料浪費。
四、 施工程序:
1、 地面施工工藝:基層處理→找標高、彈線→灑水濕潤→抹灰餅和標筋→攪拌砂漿→涂抹界面劑→鋪水泥砂漿面層→木抹子搓平→鐵抹子壓光三遍→養護。
2、 找標高彈線:根據墻上+50cm水平線,往下測出面層高度,并彈在墻上。
3、 抹灰餅和標筋:拉水平線抹灰餅,橫豎間距1.5~2m。
4、 在鋪水泥砂漿之前可以涂刷一道水泥漿作為界面劑,之后在灰餅之間將砂漿鋪均勻,地面面層砂漿施工時應隨鋪隨壓實,然后用木刮杠按灰餅高度刮平,地面砂漿施工厚度不得低于2cm。
5、 木抹子搓平:木刮杠刮平后,立即用木抹子搓平,從內向外退著操作,并隨時用
袋裝砂漿運輸及儲存需要注意以下幾點:
(1)運輸:
袋裝干混袋裝砂漿在運輸及儲存時不得受潮和混入雜物,不同品種和標號的袋裝干混袋裝砂漿應分別儲運;
(2)儲存
庫房地面應有防潮措施。庫內應保持干燥,防止雨露浸入。堆放時,應按品種、強度等級(或標號)、出廠編號、到貨先后或使用順序排列成垛。存放袋裝水泥時,地面墊板要離地30cm,四周離墻30cm;袋裝水泥堆垛不宜太高,以免下部袋裝干混袋裝砂漿受壓結硬,一般以10袋為宜,如果存放期短、庫房緊張,也不宜超過20袋;,各垛之間應留置寬度不小于70cm的通道。
(3) 儲存后使用:
砂漿的儲存應按照砂漿到貨先后,依次堆放,盡量做到先存先用;
(4) 儲存期限:
1、一般砂漿儲存期為2-3個月。儲存期不宜過長,以免受潮而降低砂漿強度
2、一般砂漿存放3個月以上為過期砂漿,強度將降低10%~20%,存放期越長,強度降低越大。過期袋裝干混袋裝砂漿使用前必須重新檢驗、標定標號,否則不得使用。